鵬華養老2040五年持有期混合(FOF) : 鵬華養老目標日期204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發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份額發售公告
鵬華養老目標日期 2040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 發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份額發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鵬華養老目標日期 204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發起式基金 中基金(FOF)(以下簡稱“本基金”)的募集及其基金份額的發 售已獲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22]1390號文注冊。中國證監會 對本基金的注冊并不代表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風險和收益作出 實質性判斷、推薦或者保證。 2、本基金是契約型開放式,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本基金對每份基金份額設置五年的最短持有期。對于每份基 金份額,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對認購份額而 言)或該基金份額申購申請確認日(對申購份額而言);最短持 有期到期日指該基金份額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起五年后的對應日。 如無此對應日期或該對應日為非工作日,則順延至下一工作日。 在每份基金份額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當日),基金 份額持有人不能對該基金份額提出贖回申請;每份基金份額的最 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當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對該基金份額 提出贖回申請。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無法在該基金份額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開放辦理該基金份 額的贖回業務的,該基金份額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順延至不可抗 力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的影響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個工 作日。因本基金紅利再投資所生成的基金份額的最短持有期按照 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的約定另行計算。 本基金屬于目標日期基金,目標日期設定為 2040年 12月 31日。目標日期到期后,即 2041年 1月 1日(含)開始,對 于自申購確認日起至目標日期持有不足 5年的基金份額,可以不 再受最短持有期限制,即自達到目標日期后可贖回。目標日期到 期后,本基金轉為開放式基金中基金(FOF),不再設置最短持 有期限,基金名稱調整為“鵬華增弘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具體詳見屆時公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時,從其規 定。 3、本基金管理人為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為招 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記機構為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簡稱“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4、本基金自 2023年 01月 03日起至 2023年 01月 16 日止,通過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銷售機構公開發售。 5、本基金的銷售機構包括直銷機構和其他銷售機構。其中直 銷機構指本公司直銷中心及本基金管理人網上直銷渠道;其他銷 售機構請見“六、本次募集當事人或中介機構”的“(三)銷售機 構”。 6、本基金募集對象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 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和發起資金提 供方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 資人。 7、本基金可設置募集規模上限,具體規模上限及規??刂频?br /> 方案詳見屆時發布的相關公告。若本基金設置募集規模上限,基 金合同生效后不受此募集規模的限制。本基金發起資金認購的金 額不少于 1000萬元,且發起資金認購的基金份額持有期限不少 于 3年。 8、投資者欲認購本基金,需開立本基金管理人的開放式基金 賬戶。若已經在本公司開立開放式基金賬戶的,則不需要再次辦 理開戶手續。募集期內本基金的銷售機構為投資者辦理開戶和認 購手續。 9、本基金銷售機構每個基金交易賬戶單筆最低認購金額為 1 元,各銷售機構對本基金最低認購金額及交易級差有其他規定 的,以各銷售機構的業務規定為準。直銷中心的首次最低認購金 額為 100萬元,追加認購單筆最低認購金額為 1萬元,不設級差 限制,但根據法律法規或基金管理人的要求無法通過網上直銷渠 道認購的不受前述限制。本基金直銷中心單筆認購最低金額與認 購級差限制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調整。本基金募集期間對單個投 資人的累計認購金額不設限制,但需滿足本基金關于募集上限和 法律法規關于投資者累計持有基金份額上限的相關規定。如果募 集期限屆滿,單一投資者(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級管理人 員或基金經理等出資認購的基金份額除外)認購基金份額比例達 到或者超過 50%,基金管理人有權全部或部分拒絕該投資者的認 購申請,以確保其持有基金份額比例低于 50%,并于 10 個工作 日內返還相應款項。 10、募集期內,投資者可以多次認購本基金。認購申請一經 銷售機構受理,即不得撤銷。 11、銷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 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收到認購申請。認購的確認以登記機構 的確認結果為準。對于認購申請及認購份額的確認情況,投資者 可及時查詢并妥善行使合法權利。 12、本公告僅對本基金募集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 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仔細閱讀 2022年 12月 23日 刊登在中國證監會規定媒介上的《鵬華養老目標日期 2040五年 持有期混合型發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說明書》。 13、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及 本公告將同時發布在本公司網站(www.phfund.com.cn)。投資 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下載基金申請表格和了解有關基金募集事 宜。 14、募集期內,本基金還有可能新增或調整銷售機構,請留 意近期本公司及各銷售機構的公示或公告,或撥打本公司及各銷 售機構的客戶服務電話咨詢。 15、對于未開設本基金銷售網點地區的投資者,可撥打本公 司客戶服務電話(400-6788-533)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各銷售 機構的客戶服務電話咨詢本基金的認購事宜。 16、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本基金份額的發售安排做 適當調整,并予以公告。 17、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資者充分了解基金投資的風險和收益 特征,根據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審慎選擇適合自己的基金產 品?;鸸芾砣艘勒浙”M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 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本基金“養老”的名稱不代表任何形式的收益保障或收益承 諾,且本基金不保本,存在發生本金或收益損失的風險。本基金 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 動,本基金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預期風險水平低于股票型基 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債券型基金、債券型基金中基金、 貨幣市場基金及貨幣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屬于目標日期基金, 隨著所設定目標日期的臨近,將逐步降低權益類資產的配置比 例,風險與收益水平會隨著目標日期的臨近而逐步降低。投資人 在投資本基金前,應全面了解本基金的產品特性,充分考慮自身 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場,并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 風險,包括但不限于:系統性風險、非系統性風險、管理風險、 流動性風險、本基金特定風險及其他風險等。 本基金主要投資于基金份額,在構建組合時,很大程度上依 靠了基金的過往信息。但基金的過往業績和表現并不能代表基金 的將來業績和表現,其中存在一定的風險。本基金可以對招募說 明書中披露的預設下滑路徑進行調整,實際投資與預設下滑路徑 可能存在差異。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存托憑證,除與其他僅投 資于滬深市場股票的基金所面臨的共同風險外,本基金還將面臨 中國存托憑證價格大幅波動甚至出現較大虧損的風險,以及與中 國存托憑證發行機制相關的風險。本基金投資范圍包括港股通標 的股票,除與其他投資于內地市場股票的基金所面臨的共同風險 外,還面臨港股通機制下因投資環境、投資者結構、投資標的構 成、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所帶來的特有風險。本基金可 根據投資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場環境的變化,選擇將部分基 金資產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或選擇不將基金資產投資于港股通 標的股票,基金資產并非必然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 當本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基金 管理人履行相應程序后,可以啟用側袋機制,具體詳見基金合同 和招募說明書的有關章節。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將對 基金簡稱進行特殊標識,投資者不得辦理側袋賬戶份額的申購贖 回等業務。請基金份額持有人仔細閱讀相關內容并關注本基金啟 用側袋機制時的特定風險。 本基金以 1元初始面值發售,但在市場波動等因素的影響 下,基金投資仍有可能出現虧損或基金凈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 值?;鸸芾砣颂嵝淹顿Y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投資 者做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 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前應 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況 1、基金名稱 鵬華養老目標日期 204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發起式基金中基 金(FOF)(基金簡稱:鵬華養老 2040五年持有期混合發起式 (FOF);基金代碼:012784) 2、基金運作方式和類型 契約型開放式,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本基金對每份基金份額設置五年的最短持有期。對于每份基 金份額,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對認購份額而 言)或該基金份額申購申請確認日(對申購份額而言);最短持 有期到期日指該基金份額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起五年后的對應日。 如無此對應日期或該對應日為非工作日,則順延至下一工作日。 在每份基金份額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當日),基金 份額持有人不能對該基金份額提出贖回申請;每份基金份額的最 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當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對該基金份額 提出贖回申請。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無法在該基金份額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開放辦理該基金份 額的贖回業務的,該基金份額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順延至不可抗 力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的影響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個工 作日。因本基金紅利再投資所生成的基金份額的最短持有期按照 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的約定另行計算。 本基金屬于目標日期基金,目標日期設定為 2040年 12月 31日。目標日期到期后,即 2041年 1月 1日(含)開始,對 于自申購確認日起至目標日期持有不足 5年的基金份額,可以不 再受最短持有期限制,即自達到目標日期后可贖回。目標日期到 期后,本基金轉為開放式基金中基金(FOF),不再設置最短持 有期限,基金名稱調整為“鵬華增弘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具體詳見屆時公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時,從其規 定。 3、基金存續期 不定期 4、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每份基金份額初始面值為 1.00元人民幣。 5、募集規模 本基金可設置募集規模上限,具體規模上限及規??刂频姆?br /> 案詳見屆時發布的相關公告。若本基金設置募集規模上限,基金 合同生效后不受此募集規模的限制。本基金發起資金認購的金額 不少于 1000萬元,且發起資金認購的基金份額持有期限不少于 3年。 6、募集方式 通過各銷售機構的基金銷售網點(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銷及 其他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公開發售。 7、發售對象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 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發起資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規或 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8、銷售機構 具體各銷售機構的聯系方式請見“六、本次募集當事人或中介 機構”的“(三)銷售機構”的相關內容。 9、發售時間安排與基金合同生效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基金的募集期為自基金份額 發售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 本基金的發售時間為 2023年 01月 03日至 2023年 01月 16日。 截止本基金募集期結束之日,若使用發起資金認購本基金的 金額不少于 1000萬元,且發起資金提供方承諾認購的基金份額 持有期限不少于 3年的條件下,則本基金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完備 案手續后,可以宣告基金合同生效;否則本基金將延長募集期并 及時公告。若募集期(包括延長后的募集期)屆滿,本基金仍未 達到法定基金合同生效條件,本基金管理人將承擔因募集行為而 產生的債務和費用,并將已募集的資金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在募集期結束后 30天內退還給基金認購人?;鸸芾砣?、基 金托管人和銷售機構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費用應由各方各自承 擔。 10、如遇突發事件及其它特殊情況,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 可以適當調整并及時公告。 二、募集相關規定 1、認購費率 本基金對通過直銷中心認購的養老金客戶與除此之外的其他 投資人實施差別的認購費率。 養老金客戶指基本養老基金與依法成立的養老計劃籌集的資 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成的補充養老基金等,包括但不限于全國 社會保障基金、可以投資基金的地方社會保險基金、企業年金單 一計劃以及集合計劃、商業養老保險組合。如將來出現經養老基 金監管部門認可的新的養老基金類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說明 書更新時或發布臨時公告將其納入養老金客戶范圍。非養老金客 戶指除養老金客戶外的其他投資人。 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認購本基金基金份額的養老金客 戶適用下表特定認購費率,其他投資人認購本基金基金份額的適 用下表一般認購費率: 本基金的認購費用應在投資人認購基金份額時收取?;鹫J 購費用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 等募集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投資人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認 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 2、募集期利息的處理方式 有效認購款項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基 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轉份額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3、認購份額的計算 本基金認購采用金額認購的方式。 (1)若投資者選擇認購本基金,則認購金額包括認購費用和 凈認購金額。計算公式為: 認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時,認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凈認購金額 = 認購金額/(1+認購費率); 認購費用 = 認購金額-凈認購金額; 認購份額 =凈認購金額/基金份額面值; 利息折算份額 =認購利息/基金份額面值; 認購份額總額 =認購份額+利息折算份額。 認購費用為固定金額時,認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認購費用 =固定金額; 凈認購金額 =認購金額-認購費用; 認購份額 =凈認購金額/基金份額面值; 利息折算份額 =認購利息/基金份額面值; 認購份額總額 =認購份額+利息折算份額。 例如:某投資人(非養老金客戶)認購本基金 10,000元, 所對應的認購費率為 1.0%。假定該筆認購金額產生利息 5.20 元。則認購份額為: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1+認購費率)=10,000/ (1+1.0%)=9,900.99元 認購費用=認購金額-凈認購金額=10,000- 9,900.99=99.01元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利息)/基金份額面值= (9,900.99+5.20)/1.00=9,906.19份 即:投資人投資 10,000 元認購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 時,投資人賬戶登記有本基金 9906.19份。 (2)認購份額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后 2位,小數點 2位以 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誤差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 擔。 利息折算的份額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兩位以后部 分舍去,由此產生的誤差計入基金財產。 4、認購的方式及確認 (1)投資人認購時,需按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全額交款。 (2)投資人在募集期內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但已受理的 認購申請不允許撤銷。 (3)投資人在 T日規定時間內提交的認購申請,通常應在 T+2日到原認購網點查詢認購申請的受理情況。 (4)銷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 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收到認購申請。認購的確認以登記機構 或基金管理人的確認結果為準。對于認購申請及認購份額的確認 情況,投資人可及時查詢并妥善行使合法權利。 5、認購的限額 (1)本基金銷售機構每個基金交易賬戶單筆最低認購金額為 1元,各銷售機構對本基金最低認購金額及交易級差有其他規定 的,以各銷售機構的業務規定為準。 (2)直銷中心的首次最低認購金額為 100萬元,追加認購 單筆最低認購金額為 1萬元,不設級差限制,但根據法律法規或 基金管理人的要求無法通過網上直銷渠道認購的不受前述限制。 本基金直銷中心單筆認購最低金額與認購級差限制可由基金管理 人酌情調整。 (3)本基金募集期間對單個投資人的累計認購金額不設限 制,但需滿足本基金關于募集上限和法律法規關于投資者累計持 有基金份額上限的相關規定。 (4)如果募集期限屆滿,單一投資者(基金管理人、基金管 理人高級管理人員或基金經理等出資認購的基金份額除外)認購 基金份額比例達到或者超過 50%,基金管理人有權全部或部分拒 絕該投資者的認購申請,以確保其持有基金份額比例低于 50%, 并于 10 個工作日內返還相應款項。 三、開戶與認購 (一)使用賬戶說明 投資者認購本基金應使用本公司的開放式基金賬戶。 1、已有本基金管理人開放式基金賬戶的投資者,不需重新辦 理開戶。 2、尚無本基金管理人開放式基金賬戶的投資者,可直接在本 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銷售機構或直銷網點辦理本公司開放式基金賬 戶的開戶。 3、已通過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銷售機構或直銷網點辦理過本 公司開放式基金賬戶注冊手續的投資者,可在原處直接認購本基 金。 4、已通過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銷售機構或直銷網點辦理過本 基金管理人開放式基金賬戶注冊手續的投資者,擬通過其他銷售 機構或直銷網點認購本基金的,須用已有的本基金管理人開放式 基金賬戶在新的銷售機構或直銷網點處辦理開放式基金賬戶注冊 確認后方可辦理本基金的認購。 (二)賬戶使用注意事項 1、投資者需開立本基金管理人的開放式基金賬戶,方可直接 認購本基金。 2、每個投資者僅允許開立一個本基金管理人的開放式基金賬 戶。請投資者注意,如同日在不同銷售機構申請開立基金賬戶, 可能導致開戶失敗。 (三)非直銷銷售機構辦理開戶(或賬戶注冊)和認購流程 非直銷銷售機構的開戶和認購的相關程序以各機構相關規定 為準。 (四)本公司網上直銷渠道辦理開戶(或賬戶注冊)和認購 流程 1、在本基金募集期間,個人投資者可通過本公司網上直銷渠 道(含本公司網上直銷交易系統、鵬華 A加錢包 APP、鵬華基金 微信公眾號),在與本公司達成網上交易的相關協議、接受本公 司有關服務條款、了解有關基金網上交易的具體業務規則后,辦 理開戶認購等業務。 2、認購時間:基金份額發售日全天 24小時接受開戶及認購 業務,最后一個認購日的認購截止時間為 16:30。 3、認購程序 (1)投資者可參照公布于本公司網站 (www.phfund.com.cn)上的《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網 上交易業務規則》辦理相關開戶和認購等業務; (2)尚未開通鵬華基金網上交易的個人投資者,可以持本人 有效身份證件及銀行卡直接登錄本公司網站 (www.phfund.com.cn)網上直銷交易系統、鵬華 A加錢包 APP、鵬華基金微信公眾號,根據頁面提示進行開戶操作,在開 戶申請提交成功后可直接進行認購。 (3)已經開通鵬華基金網上交易的個人投資者,請直接登錄 鵬華基金網上交易系統進行網上認購。 (五)本公司直銷中心辦理開戶(或賬戶注冊)和認購流程 1、在本基金募集期間,本公司直銷中心向首次認購金額不低 于 100萬元的投資人辦理開戶(或賬戶注冊)、認購手續,追加 認購單筆最低認購金額為 1萬元,但根據法律法規或基金管理人 的要求無法通過網上直銷渠道認購的不受前述限制。 2、認購時間:基金份額發售日 9:00至 16:30(周六、周 日和節假日不受理申請)。 3、認購程序: (1)辦理開戶(或賬戶注冊): 投資人認購本基金,須開立本基金管理人開放式基金賬戶, 如已開立則不需重新辦理。在基金募集期間,投資人的開戶和認 購申請可同時辦理。辦理基金賬戶卡時請注意: 1)個人投資者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 填妥并簽字的《賬戶業務申請表》(個人版) ② 開戶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 ③ 指定銀行出具的賬戶信息證明原件(需銀行蓋章,如開戶 回執,業務回執等) ④ 指定銀行儲蓄存折或銀行借記卡復印件 ⑤ 填妥并簽字的《個人投資者問卷調查》 ⑥ 填妥并由本人簽名的《稅收居民身份聲明(個人)》 ⑦本公司直銷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注:關于專業投資者的認定方法(個人) 根據《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第 (五)項認定為專業投資者的流程如下: ① 填妥《專業投資者確認書》并由本人簽名; ② 需要提交申請日 1個月內的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證券 期貨經營機構、金融資產登記機構出具的加蓋有效業務印鑒的該 投資者不低于 500萬元的金融資產證明; ③ 或者銀行賬戶流水及最近 3年的個人完稅證明或其所在工 作單位出具的、加蓋公章的最近 3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萬 元的證明; ④ 具有 2年及以上從事證券、基金、期貨、黃金、外匯等投 資經歷,或者具有 2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 關工作經歷; ⑤ 或者屬于《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八條第 (一)項規定的專業投資者的高級管理人員、獲得專業資格認證 的從事金融相關業務的注冊會計師和律師。 2)機構投資者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 填妥并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的 《賬戶業務申請表》(機構版或產品版) ② 加蓋單位公章的營業執照(三證合一)或注冊登記證書 (正、副本)復印件 ③ 加蓋單位公章的機構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資質證明類型 包括:金融許可證、經營期貨證券許可證、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資 格、企業年金/社?;?基本養老金基金管理機構資格、慈善基 金等社會公益基金管理資格、合格境內投資者(QDII)、合格境 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 等) ④ 填妥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政府機構、國際組織、中央 銀行、金融機構或者在證券市場上市交易的公司及其關聯機構不 需要填寫,注:以下機構需填寫: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 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 等) ⑤ 加蓋單位公章的指定銀行出具(需銀行蓋章)的銀行《開 戶許可證》或開戶申請單或銀行賬戶開戶證明文件等的復印件。 銀行賬戶將作為投資者贖回、分紅、退款的唯一結算賬戶 ⑥ 銀行賬戶確認書 ⑦ 填妥并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章或負責人簽章的 《授權委托書》,如果為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章,需有法定代 表人對該授權代表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如無原件,需在復印件上 加蓋單位公章) ⑧ 填妥并加蓋單位公章的《機構客戶預留印鑒卡》一式三份 ⑨ 加蓋單位公章的經辦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正反面) ⑩ 加蓋單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復印件(正反 面) 填妥并加蓋單位公章的《基金傳真交易協議書》 填妥并加蓋單位公章和授權經辦人簽字的《機構投資者問卷 調查》 填妥并加蓋單位公章和授權經辦人簽字的《非自然人客戶受 益所有人信息登記表-產品類客戶以外的非自然人客戶》(機構戶 必填)或《非自然人客戶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記表-產品類客戶》 (產品戶必填) 受益所有人身份證復印件 證明受益所有人身份的文件(詳見受益人信息登記表后目 錄,如公司章程、年報、審計報告、產品合同等) 如以相關產品名義開立基金賬戶,還須提供相關產品的批復 及證明文件(如資產管理合同首末頁、產品合同首末頁、產品設 立證明文件等,有產品備案編號的需包含產品備案編號信息) 本公司直銷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3)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一般應由托管人負責開立基金賬戶,還應提供以下資料: ① 證監會、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批準托管人資格 的批復的復印件,并加蓋托管行的托管部公章 ② 托管人在中國境內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金融許可證的 復印件,并加蓋托管行的托管部公章 ③ 托管協議的首頁、蓋章頁復印件,并加蓋托管行的托管部 公章 ④ 托管人出具的委托經辦人辦理開戶的《授權委托書》,并 加蓋托管行的托管部公章 ⑤ 經辦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并加蓋托管行的托 管部公章 ⑥ QFII委托托管人辦理基金賬戶業務的授權委托書,其中 應包含授權對象、授權對象可代理的業務、授權期限等內容 ⑦ 中國證監會頒發的 QFII證券投資業務許可證復印件,并 加蓋托管行的托管部公章 注:關于專業投資者的認定方法(機構) 根據《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除 (一)、(二)、(三)項列明的機構可直接認定成專業投資者 以外,根據第(四)項認定為專業投資者的流程如下: ① 填妥《專業投資者確認書》并加蓋單位公章及法人章 ② 加蓋公章的最近 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 2000萬元的資產證 明(可提供最近一年末的資產負債表) ③ 加蓋公章的最近 1年末金融資產不低于 1000萬元的證明 (金融資產,是指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 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托計劃、保險產品、期貨及其他衍生產 品等) ④ 具有 2年及以上從事證券、基金、期貨、黃金、外匯等投 資經歷(在《專業投資者確認書》中勾選) 已在除本公司直銷中心外其他銷售機構開立基金賬戶的客 戶,需在直銷中心開立交易賬戶(所需資料同開戶)。 (2)認購基金: 投資者申請認購本基金,應將足額認購資金以轉賬方式,劃 入本公司銷售匯總專戶,并確保在當日 16:30前到賬,不接受 除轉賬以外的其它交款方式。 1)個人投資者辦理認購時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 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② 轉賬憑證復印件 ③ 填妥并簽字的《基金認/申購申請表》 2)機構投資者辦理認購時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 填妥并加蓋預留印鑒及授權經辦人簽字的《基金認購/申 購申請表》 ② 轉賬憑證復印件 如果公司直銷系統中記錄的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與投資者的 認、申購基金的風險不匹配,直銷中心可要求客戶填制《投資者 風險承受能力確認書》并傳真到直銷中心后再做業務。 (3)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調查 ① 通過直銷中心新開戶或以前沒有做過風險承受能力測評的 投資者需填寫《個人投資者問卷調查》或《機構投資者問卷調 查》。 ② 上述問卷調查對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的測評結果與投資者 希望購買的基金的風險等級不匹配,需填寫《投資者風險承受能 力確認書》。 (4)交款: 投資者需按照鵬華基金管理公司直銷中心的規定,在辦理認 購前將足額資金匯入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清算賬戶。 1)工商銀行賬戶 戶名: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專戶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深圳星河支行 銀行賬號:4000040519200062443 大額實時現代支付系統號:102584004055 2)興業銀行賬戶 賬戶名稱: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興業銀行深圳市分行 銀行賬號:337010100101204403 大額實時現代支付系統號:309584005014 投資者所填寫的匯款單據在匯款用途中必須注明認購的基金 名稱、基金代碼和投資者名稱,并確保募集期間工作日當日 16: 30前到賬。投資者若未按上述規定劃付資金,造成認購無效的,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直銷清算賬戶的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 任。 若投資者當日未將足額資金劃付到賬,則以資金到賬日作為 認購申請的受理日(即有效申請日)。 至募集期結束,出現以下任一無效認購情形的,認購款項將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個工作日內劃往投資者指定的資金結算賬 戶,該退回款項產生的利息等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① 投資者劃來資金,但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的; ② 投資者劃來資金,但未辦理認購申請或認購申請未被確認 的; ③ 投資者劃來的認購資金少于其申請的認購金額的; ④ 投資者在募集期結束后認購資金仍未到賬的; ⑤ 本公司確認的其它無效資金。 造成無效認購的,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直銷清算賬戶的 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清算與交割 1、本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 為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 2、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則投資者交納的認購款項在募 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其 中利息及其折算份額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3、登記機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業務規則和基金合同的約 定,辦理本基金的權益登記。 五、基金的驗資與基金合同的生效 1、基金備案的條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 3個月內,使用發起資金認購 本基金的金額不少于 1000萬元,且發起資金提供方承諾認購的 基金份額持有期限不少于 3年的條件下,基金募集期屆滿或基金 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及招募說明書可以決定停止基金發售,并在 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 10日 內,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基金募集達到基金備案條件的,自基金管理人辦理完畢基金 備案手續并取得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生 效;否則《基金合同》不生效?;鸸芾砣嗽谑盏街袊C監會確 認文件的次日對《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鸸芾砣藨?br /> 將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 前,任何人不得動用。 2、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時募集資金的處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屆滿,未滿足基金備案條件,基金管理人應當 承擔下列責任: (1)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 30日內返還投資者已交納的款 項,并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銷售機構 不得請求報酬?;鸸芾砣?、基金托管人和銷售機構為基金募集 支付之一切費用應由各方各自承擔。 3、基金存續期內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和資產規模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對應日,若基金資產凈值低于 2億元,基金合同自動終止,且不得通過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延續基金合同期限。若屆時的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發生 變化,上述終止規定被取消、更改或補充,則本基金可以參照屆 時有效的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規定執行,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 《基金合同》生效滿三年后繼續存續的,連續 20個工作日 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 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 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連 續 5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終止,不需召開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六、本次募集當事人或中介機構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三路 168號深圳國際商會中心 43 層 設立日期:1998年 12月 22日 法定代表人:何如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三路 168號深圳國際商會中心 43層 電話:0755-82021233 傳真:0755-82021155 聯系人:呂奇志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設立日期:1987年 4月 8日 注冊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 辦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 注冊資本:252.20億元 法定代表人:繆建民 行長:王良 資產托管業務批準文號:證監基金字[2002]83號 電話:0755-83199084 傳真:0755-83195201 資產托管部信息披露負責人:張燕 (三)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 (1)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中心 1)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柜臺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三路 168號深圳國際商會中心 43層 電話:(0755)82021233 傳真:(0755)82021155 聯系人:呂奇志 2)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甲 9號金融街中心南樓 502房 電話:(010)88082426 傳真:(010)88082018 聯系人:張圓圓 3)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花園石橋路 33號花旗集團大廈 801B室 電話:(021)68876878 傳真:(021)68876821 聯系人:李化怡 4)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漢分公司 辦公地址:武漢市江漢區建設大道 568號新世界國貿大廈 2 座 709室 聯系電話:(027)85557881 傳真:(027)85557973 聯系人:祁明兵 5)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 辦公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新城華夏路 10號富力中心 24 樓 07單元 聯系電話:(020)38927993 傳真:(020)38927990 聯系人:周櫻 (2)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上直銷渠道 網址:www.phfund.com.cn 2、其他銷售機構 無。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根據實情,選擇其他 符合要求的機構銷售本基金或變更上述銷售機構,并在基金管理 人網站公示。 (四)登記機構 名稱: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三路 168 號深圳國際商會中心 43 層 法定代表人:何如 辦公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三路 168 號深圳國際商會中 心 43 層 聯系電話:(0755)82021877 傳真:(0755)82021165 聯系人:范偉強 (五)律師事務所和經辦律師 名稱: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 住所:上海市銀城中路 68號時代金融中心 19樓 負責人:韓炯 辦公室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 68號時代金融中心 19樓 聯系電話:021-31358666 傳真:021-31358666 聯系人:陳穎華 經辦律師:黎明、陳穎華 (六)會計師事務所和經辦注冊會計師 名稱: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環路 1318號星展銀行大廈 6 樓 法定代表人:李丹 辦公室地址:上海市湖濱路 202號領展企業廣場 2座普華永 道中心 11樓 聯系電話:(021)23238888 傳真:(021)23238800 聯系人:施翊洲 經辦會計師:單峰、肖菊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12月 23日 下一篇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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