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交部:對余茂春、托德·斯坦恩采取反制裁措施
1 中國外交部:對余茂春、托德·斯坦恩采取反制裁措施 12月23日,微信公眾號“寬廣太平洋”發布《關于對余茂春、托德·斯坦恩采取反制裁措施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令 第4號 現公布《關于對余茂春、托德·斯坦恩采取反制裁措施的決定》,自2022年12月23日起施行。 部長 王毅 2022年12月23日 關于對余茂春、托德·斯坦恩采取反制裁措施的決定 12月9日,美方借口所謂“西藏人權”問題,對兩名中方官員進行非法制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規定,中方決定對余茂春、托德·斯坦恩等后附《反制裁清單》列明的個人采取以下反制裁措施: 一、凍結在我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 二、禁止我國境內的組織、個人與其進行有關交易活動; 三、對其本人及直系親屬不予簽發簽證、不準入境。 本決定自2022年12月23日起施行。 附件:反制裁清單 外交部 2022年12月23日 附件 反制裁清單 一、余茂春,男 二、托德·斯坦恩(Todd Stein),男 (觀.察.者.網)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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