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后5公司發回購公告-更新中
九豐能源公司發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一、回購股份事項概述 江西九豐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議案》。董事會同意公司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34.80元/股(含),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15,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含),回購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購報告書的公告》等公告。 二、回購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現階段,公司發展戰略清晰,全產業鏈布局完善,業務規模穩步提升,客戶結構持續優化,內生增長潛力持續釋放;同時,公司通過整合方式積極布局“陸氣氣源”,雙氣源保障能力不斷增強,供應鏈的穩定性及成本競爭力持續提升;此外,公司積極推進能源服務型業務以及氫氣、氦氣等特種氣體業務拓展,全面提升企業整體價值。近期受外圍市場等多重因素影響,公司股價出現較大幅度下跌,并與公司基本面情況出現一定程度背離。 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價值的認可,為切實維護廣大投資者利益,增強投資者信心,經綜合考慮公司的經營與財務狀況、股權分布情況及后續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需求等,公司擬以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實施股份回購,并全部用于轉換公司后續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三、首次回購股份暨回購進展情況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公司在回購期間應當在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的次日披露進展情況?,F將公司首次回購股份情況公告如下: 2022年12月22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217,700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620,157,812股)的0.0351%,最高成交價為21.24元/股,最低成交價為20.82元/股,已支付的總金額為人民幣4,591,634.00元(不含交易費用)。 四、其他說明 公司后續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同時根據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7:34 珠海港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珠海港公司發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分別于2022年11月11 日、2022年11月28日召開了第十屆董事局第三十八次會議、第十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和 2022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議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幣8,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 16,000萬元(含)的回購資金總額,及不超過人民幣 8元/股的回購價格,回購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公司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具體內容詳見分別刊登于2022年11月12日、2022年11月29日 《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公告》、《第十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及《2022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一、回購股份的具體情況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 等相關規定,回購期間,公司應當在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的次日披露回購進展情況?,F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2022年12月22日,公司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首次回購公司A股 股份168,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約為0.02%,購買的最高價為5.63元/股,最低價為5.62元/股,已使用資金總額為945,364.25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方案。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 易的委托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規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股份: (1)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因特殊原 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十個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 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2022年12月22日)前五個 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為 86,845,415股,每五個交易日最大回購股份數量為21,711,353股。 3、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前半小時內及股 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要求。 后續公司將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9 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實施回購股份方案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6:39 新鄉化纖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新鄉化纖公司發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重要內容提示: 經2022年11月3日新鄉化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的方式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用于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本次回購總金額不低于人民幣15,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18,000萬元(含)?;刭弮r格不超過人民幣4.8元/股(含)。本次回購股份實施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3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及《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等有關規定,回購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應當在事實發生之日起 3日內披露進展公告?,F將公司回購股份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公司股份進展情況 截至 2022年 12月 22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公司股份 29,500,000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 2.01%,最高成交價為 3.59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3.36元/股,成交總金額 10,310.35萬元(含交易費用)。 回購股份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回購價格未超過回購方案中擬定的價格上限 4.8元/股。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 截至 2022年 12月 22日,公司股票回購專用證券賬戶持有公司股份 29,5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2.01%。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相關規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十個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個交易日回購股份的數量,未超過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前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的 25%。 3、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前半小時內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要求。 4、公司后續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實施期限內繼續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將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6:39 威孚高科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威孚高科公司發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無錫威孚高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八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將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A股股份,本次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36,25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72,500萬元(含);回購股份(A股)價格不超過人民幣29元/股(含)【因公司2021年年度權益分派已實施完成,按照相關規定,自權益分派除權除息日(2022年6月10日)起,回購股份(A股)價格由不超過人民幣29元/股(含)調整為不超過人民幣27.41元/股】,回購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股份的數量為準。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香港商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關于回購公司部分A股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2-026)。 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披露了《關于首次回購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33),于2022年6月1日、7月5日、8月2日、8月25日、9月2日、10月11日、11月2日、12月2日分別披露了《關于回購部分A股股份進展情況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38、2022-041、2022-049、2022-054、2022-056、2022-059、2022-060)、《關于回購股份比例達到1%暨回購進展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53)。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以下簡稱“《回購指引》”)的相關規定,回購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應當在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予以披露?,F將回購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 回購基本情況 截至2022年12月21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股份(A股)20,235,000股,占公司當前總股本的2.01%,其中最高成交價為20.85元/股,最低成交價為17.17元/股,合計支付的總金額為人民幣382,727,755.82元(含交易費用)。公司回購股份的實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購方案。 1 二、 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A股)實施過程嚴格遵守《回購指引》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相關規定,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間段符合相關規定。具體說明如下: 1、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十個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前半小時內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2022年5月10日)前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為2,938.16萬股。公司每五個交易日回購股份的數量未超過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前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的25%。 公司后續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實施本次回購方案,并根據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6:19 輕紡城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輕紡城公司發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重要內容提示 截至2022年12月22日,浙江中國輕紡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公司”)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 60,175,978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4.11%,回購成 交的最高價為4.50元/股,最低價為4.08元/股,交易總金額為人民 幣262,067,636.36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的要求。 一、回購股份基本情況 2022年 10月 13日,公司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 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詳見臨 2022-040公告)。 二、實施回購股份進展情況 2022年 11月 17日,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實施了本次回購 股份方案的首次股份回購。(詳見臨2022-046公告) 截至2022年11月25日,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 司股份14,979,924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02%。(詳見臨2022-047 公告)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 司股份 21,469,89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1.46%。(詳見臨 2022-052公告) 截至2022年12月5日,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 股份29,319,836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00%。(詳見臨 2022-052公 告) 截至2022年12月19日,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 司股份46,975,998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20%。(詳見臨2022-054 公告) 截至2022年12月22日,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 司股份 60,175,978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4.11%,回購成交的最高價 為 4.50元/股,最低價為 4.08元/股,交易總金額為人民幣 262,067,636.36元(不含交易費用)。 公司不存在未經預告而實施回購或者在回購實施區間未實施回 購的情形。 三、其他說明 公司后續將嚴格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7號——回購股份》等有關規定的要求及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 實施本次股份回購方案,并密切關注本次回購事項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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